法制網北京1月22日訊 記者周芬棉 中國證監會今日發佈肖鋼在2014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講話原文,肖鋼在談到今後工作時指出,證監會將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備案登記等事項,證監會已經確定,未來3年將繼續取消21項行政審批事項。
  肖鋼表示,2002年以來,證監會分批次共清理取消了138項行政審批事項。總體來看,改革力度很大,但目前審批事項還是偏多。基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推動監管轉型的基本前提,下一步,證監會要繼續研究進一步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,規範審批事項管理。對派出機構、交易所、協會和會管單位的審批備案等事項,按業務條線列出清單,由會機關業務部門商相關單位進行甄別清理,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。
  總的原則是:會機關及派出機構凡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,一律取消;會機關及派出機構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規範後該取消的取消,該調整的調整,逐步廢止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;會機關及派出機構在其他行政管理行為中,不得以任何名義或任何方式實施或變相實施行政審批;
  肖鋼要求,證監系統各單位凡沒有法律規定的各類事前備案、報告等事項,一律取消,確有必要的,改為事後備案;系統各單位對審批事項以外的登記、考試、驗收等事項以及要求市場主體報送的數據表格、資料等文件進行全面清理,提出廢除、整合、簡化的意見並予以公告;系統各單位所有審批備案事項,都必須公佈標準、流程、期限和方式,不公佈的不得實施。
  對於清理後繼續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,要做好評價工作,提出“去、留、改、並”的建議和意見,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供決策依據。會機關和派出機構要開展許可事項自我評價,協會、交易所、投資者保護基金要組織開展社會評價,提出每個項目的保留、取消、調整、合併、下放的具體意見,並抓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,認真組織落實。  (原標題:證監會精簡行政審批備案登記事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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