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社上午電 遼寧省鐵嶺市銀州區法院17日發佈一起罕見侮辱屍體案的一審判決結果:3名被告犯侮辱屍體罪,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和拘役5個月的刑罰。
  因涉及個人隱私,法院對此案予以不公開開庭審理。3名被告人為1女2男,首犯項某某今年52歲,另一被告人王某某為項某某的丈夫,56歲,第三被告朱某某為項某某的妹夫,40歲。3人由於涉嫌侮辱屍體罪,於今年1月被執行逮捕。
  法院經審理查明,2013年12月14日9時許,被害人林某某到鐵嶺市銀州區柴河街68號樓某單元的一處居室(由項某某租住)找項某某,並與對方發生了性關係,後因突然發病,經項某某簡單救治無效死亡。項某某回到家中,將林某某死在自己租住房屋一事告訴了丈夫王某某,隨後兩人多次駕車外出尋找拋屍地點。當晚,項某某找來妹夫朱某某,講了情況,要求朱某某幫忙用車將屍體從出租房內拉出來丟棄。次日1時許,朱某某駕車從項某某出租房內將已包裹好的林某某屍體運出,隨後3人開車來到銀州區雙安橋上,將屍體拋入有部分河段尚未結冰的遼河內。
  經司法鑒定,林某某死於急性心臟壓塞。今年4月,項某某一方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諒解協議,3名被告人賠償死者家屬物質損失20萬元,並取得諒解。
  法院認為,項某某等3人將他人屍體棄至大河,已經構成侮辱屍體罪,因自願認罪、積極賠償損失並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,可酌情從輕處罰。為此,判處項某某有期徒刑8個月,判處王某某、朱某某各拘役5個月。
  遼寧省律師協會會員陳寶龍提醒,侮辱屍體罪是指以暴露、猥褻、毀損、塗劃、踐踏等方式損害屍體的尊嚴或者傷害有關人員感情的行為,其侵犯的直接客體是社會風尚,並且不能被社會道德所接受。  (原標題:遼寧辱屍案 三人被判刑 3名被告人為1女2男 1人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另外兩人各拘役5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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